資料治理的國家級戰略

哈佛商業評論 2021年3月號

資料治理的國家級戰略

許志義 Jyh-Yih Hsu

當前的人工智慧物聯網(AIoT)科技,讓電腦看得見/聽得懂這個實體世界。以電動自駕車為例,除了智慧晶片(硬體)與演算法(軟體)之外,最重要的是藉由電腦攝影機與感測系統,蒐集車輛行駛時的周遭環境資料(大數據),並串聯到雲端資料庫後,形成網宇實體系統(CPS)的精確回饋。

顯然,「數據」才是真金白銀;凡經過必留下數位足跡。從資料治理的國家戰略來看,國人慣用的FB、IG、Line、WeChat、Netflix、Spotify、Uber、Foodpanda數位平台,甚至包括電競遊戲的傳說對決、英雄聯盟、絕地求生等,這些「人對人」、「人對資訊」的數據軌跡,幾乎都由科技巨擘或獨角獸企業掌有,結果是台灣企業每年支付給FB、Google的廣告投放費用,已超過350億元。相對於網路巨擘繳交的稅金,實不成比例!

澳洲政府擬對此規範Google及FB支付內容授權費(廣告費分潤)給本地媒體。英法等國已開徵跨國網路巨擘的「數位稅」,以平衡它們利用個人資料優化網路服務的公平對待。歐盟繼2018年5月25日實施〈一般資料保護規範〉之後,又於2020年12月15日提出〈數位服務法〉與〈數位市場法〉,不失為數據治理之良策。

面對AI大數據已擴大為「物對物」、「機器設備對生態環境」這種無聲無響地在自駕車、機器人、無人機全面偵測的系統下,各種數據平台上的資料財產權、使用權及管理權,如何在個人權益、公共利益、甚至國家安全之間尋求適當的平衡點,重要性實在不亞於網路言論的資料治理。

若從更深層的AI經濟視角來看,美中兩大陣營對資料治理的戰略與戰術明顯不同,在中國,是由國家建置社會信用體系,忽視個人隱私。這種做法雖符合AI經濟規模報酬遞增的效率原則,卻是以自由人文主義,對個人公平正義的尊重為犧牲代價。

事實上,與其說「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更貼切的是「數據更能顯現人性」。共產社會主義將資料視為公共財的運用效率,或許有勝出之處,但嚴密監控個人資料(包括思想與行為)的機會成本,也不容忽視;資本自由主義雖為保護資料使用權的平等與個體隱私尊嚴,而犧牲一部分效率,但在自由意志之下,資料品質的真實性也相對能精確反應民意趨向與社會偏好(雖不排除有被影響,甚至操作的空間),且存在寬廣的彼此批判與問責空間,反而能引發創新創業的潛力。

總之,每個國家都要審慎思慮自身的天賦條件,在這場全球資料治理戰略競賽中,消極面可採行數位稅、數位服務法等選項之外,積極面應運用網宇空間的相對優勢,充分展現各國企業與創客(makers)「資料導向」的數位力,促進「AI產業化」及「產業AI化」的智慧服務應用,加速拓展無垠無界的「數位領土與主權」,不受實體國土大小的局限,傾力開創AI經濟的無窮商機與附加價值;台灣尤應如此以赴!

(原文刊登於2021年3月號 哈佛商業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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