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與517大停電事故的檢討與對策

遠見華人精英論壇

513與517大停電事故的檢討與對策

許志義/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榮譽講座教授、國立中興大學教授、台電獨立董事

110年6月3日刊登於遠見華人精英論壇 國內外政經版

面對513與517兩次大停電事故,部分輿論主張應該要發展區域電網、各自獨立,如同日本過去九家綜合電業區域電網。

個人認為這種主張弊多於利,有可能帶來災難!因為台灣幅員狹小、人口稠密,應該維持一個大電網,盡量把各種電源互通有無,可增加電網的彈性與韌性。絕不能濁水溪以南、濁水溪以北,成立兩個獨立的電力系統,更遑論分成北中南東四個獨立的區域電網。

若真如此,那麼任何一個大型發電機組跳脫,其所占該區域獨立電網之負載比率相對就高,對於系統頻率的衝擊就隨之變大,造成區域電網低頻卸載、甚至全黑(blackout)的機率也一定升高!

分散式電源VS.區域獨立電網

相反地,努力發展各個區域的分散式電源,則是正確的。這與區域獨立電網是不一樣的概念。

大電網的好處是單一機組占整體負載的比重較小,但值得警惕的是,由於過去多年來,規模經濟思維邏輯下,台灣單一機組容量最大可達百萬瓩,單一電廠的總發電容量更動輒超過數百萬瓩。尤其是有多部燃煤或核能發電基載機組的興達電廠、林口電廠、台中電廠、核三廠,萬一因發電廠的開關場、對外高壓輸電系統或變電所設備發生故障,不但短少的發電量缺口大,影響限電的範圍及人數眾多;且因燃煤與核能發電機組從啟動併連到滿載發電動作緩慢,用戶端輪流限電的時間也會隨之延長。

台灣面臨缺電風險,究竟該如何解決?遠見蘇義傑攝影圖/台灣面臨缺電風險,究竟該如何解決?遠見蘇義傑攝影

以配電系統為核心,就地即發即用

相對地,以配電系統為核心的分散式電源,接近負載中心,其電壓較低,也因為分散在各地而有就地即發即用之優點,從而減少了轉升高壓或超高壓長途輸送的線路損失,也因本身供電容量不大,萬一發生故障,對電力供應之衝擊影響範圍較小。

為何815大停電後,不到四年再度發生?

至於這兩次大停電事故的原因及對策,基本上在2017年行政院針對815大停電事故的「電力系統總體檢報告」中,都有提及類似的技術面多重「防呆機制」失靈、電力需求面管理方案未能落實、超高壓負載之輸電線路過於集中等,各種相關的檢討與建議,大致上均有提出對策。但是,為何不到四年,就再次發生此種大停電事故?

探究各項策略無法完全落實之根本原因,顯然並非單獨由行政體系即能夠掌控,必須由行政部門以外的監管單位予以制衡。即使以個人在台電董事會擔任獨立董事的經驗,雖能對公司治理的相關策略,積極提出建言與監督,但僅依賴三位「兼任」的獨立董事,推動台電綠能轉型與數位賦能,實在是力有未逮!

台電轉型已經迫在眉睫,全台限電是眼前民眾相當關心的話題,僅為情境配圖。遠見蘇義傑攝影圖/台電轉型已經迫在眉睫,全台限電是眼前民眾相當關心的話題,僅為情境配圖。遠見蘇義傑攝影

台電「球員兼裁判」應轉為「準司法」專任監管

茲建議參照英美先進國家成立「準司法」定位的電力管制專責機構,才能讓過去70年來政府與台電公司「球員兼裁判」,對電力消費者與民間電業競爭者並不公平的功能角色定位,轉由「專任」裁判的公正機構來監督管制。

建立智慧能源經濟新生態系統

同時,在成立此一準司法機關前的空窗期,應先行組成常態性、且具公信力與實際執行力的「電力系統改革及規劃小組」,明定其任務、定期向全體電力消費者簡報進度,並儘可能最大幅度地揭露所有與公共利益直接攸關的發電、輸電、配電、售電開放資料,藉由資訊透明與群眾外包(crowdsourcing)的公私夥伴合作關係(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集結台灣電力市場各方利害關係人,共同規劃符合台灣社會環境永續發展的營運模式,以歐盟或美國眾多成功的再生能源轉型案例為標竿,加速形塑「以綠能與數位為核心導向」的智慧能源經濟新生態系統。唯有如此,方可有效解決台電系統大停電事故的問題。

(原文刊登於2021年6月3日 遠見華人精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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