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備用容量不利綠電? 學者:可設監理沙盒

提供備用容量不利綠電? 學者:可設監理沙盒
中央廣播電台採訪


時間:2016-12-28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謝佳興

經濟部長李世光表示,對於排碳係數較低的發電、售電業者在電力調度、輸配電方面給予較為優惠的費用。

電業法修正草案日前已在立法院初審通過,有機會在本會期完成修法。此次修法規定所有發電、售電業應提供一定備用供電容量,被環保團體批評是扼殺綠能發展;也有綠能業者表示,更重要的是政府的綠能政策須更明確化,並提出具體時程。學者則建議設置綠能監理沙盒,保障綠電發展。

◎電業法過初審 備用供電容量挨批不利綠能

攸關台灣電力未來發展的電業法修正草案日前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完成初審, 在96條法條中,僅有4條因朝野難有共識而保留送朝野協商。

其中,已初審通過的第27條規定發電業及售電業銷售電能給用戶時,應準備適當的備用供電容量,遭到環保團體及學者批評。他們認為台灣綠能仍處於起步階段,若要求綠電如其他電業一樣,提供備用供電容量,將不利綠電在台發展。

對於這些擔憂,經濟部長李世光曾表示可透過政策面處理,且根據初審通過的電業法第10條,已明定對於排碳係數較低的發電、售電業者在電力調度、輸配電方面給予較為優惠的費用,所以外界不用擔心。

不過,李世光也強調,綠電目前在台灣能源配比的比例仍然不大,但未來綠電若成長至一定程度,就必須負擔電力穩定供應。他說:『(原音)可是當我們綠電走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他絕對會影響整個電網的穩定度。他們其實大到一個程度之後,就跟其他電業一樣,必須負擔整體的代輸跟電業(力)穩定的結構。』

◎業者籲加強跨部會協調 將施行細則明確化

業者則認為,法規的各項實施細節才是重點。太陽能設備業者新日光能源總經理沈維鈞便指出,新政府上台後,在綠能發展的佈局確實展現決心,也已有初步成果。對於電業法的初審結果,他認為規範綠電提供備用供電容量不是壞事,但更重要的是將法規的施行細節明確化,才能夠加速綠電發展。

沈維鈞以太陽能發展為例,他表示,若要加速太陽光電裝置容量提升,除了政府力推的屋頂型太陽光電系統外,也應著重地面型,特別是在台灣一些閒置土地、地層下陷區、受污染土地,相關開放政策需要訂出時間表。他說:『(原音)因為很多土地是在地方政府,還有農地跟農漁主管單位有關係,希望能在跨部會上面有更多橫向協調和盤點,小英政府的綠能政策才能真的推展下去。我們從業界角度還是看到一些困難,土地開放政策的明確化、時間表。』

◎學者建議設綠能監理沙盒

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許志義表示,再生能源可貴之處在於只要架設太陽能板、風機就可直接將日光、風力轉換為電能,不但沒有污染,能源足跡也是各種發電方式中最短的一種。

許志義認為,此刻正值新政府要加速發展再生能源之際,不宜對綠電設下太多限制,他建議政府設立綠能監理沙盒,在綠能尚未成氣候前,給予適當且開放的環境,讓業者們找出最適合台灣建置太陽能、風電等綠能的方法。他說:『(原音)你就把它當作一個監理沙盒,讓他在這沙丘裡面,讓他去實驗看看,大家一起仔細來觀察他,而且我們設定門檻(總發電能源占比),你不能超出12%或15%。』

為達到政府所訂「2025非核家園」目標,再生能源建置必須加緊腳步,不過,如何適度扶植綠能發展,並且讓綠電能夠在安全穩定供電的情況下,成為台灣供電主力之一,政府須仔細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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