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營運模式的快、狠、準!

哈佛商業評論─數位版文章
網路營運模式的快、狠、準!
許志義 Jyh-Yih Hsu

傳統商業模式被網路營運模式顛覆的潮流,已無法阻擋。我們勢必要充分理解網路產業與資訊財(information goods)的下列三大特性,才能妥為調整因應:

網路無遠弗屆的「快」

過去,傳遞資訊必須仰賴如紙張等實體媒介,其資訊的複製程序較繁瑣,傳遞運送耗時,成本也高。而且因為仰賴實物載體,表述方式無法同時兼顧傳播的幅員廣度與內容詳盡的深度。而現在,拜網路特性所賜,資訊傳播飛快且無遠弗屆,加上串流媒體與網紅平台的盛行,影音表述的內容更為豐富,能鉅細靡遺地將資訊傳遞給任何對象。

邊際成本接近零的「狠」

「資訊財」的特性,除了上述的虛擬快捷、無遠弗屆之外,還包括不會折舊,不因被使用而消耗,以及無敵對性、弱排他性等和公共財相近的共用特質。其中與一般財貨最關鍵的差異,就是資訊的複製與傳播成本非常低,邊際成本幾乎可說是零。所以人們使用網路或App交換資料時,多一個使用者,對提供服務的廠商而言,並不會造成明顯的增額成本,這也是為何許多網路服務與App應用程式,多以「免費下載」之營運模式供使用者體驗,其目的是在短期間內,積極搶佔網路市場佔有率,俾成為資訊流的「通路」。

成功極速搶下市佔率,就等於搶先取得了「人與人」、「人與資訊」、「人與商品(物)」、甚至「物與物」間交換資訊的傳輸管道,成為使用者最主要的網路通路。搶佔先機的重要案例不勝枚舉,例如,微信已有八億用戶,就是先搶佔了「人與人」間的資訊通路;百度則是佔領了「人與資訊」間的通路;淘寶更是盤踞了「人與商品」間的資訊通路。

值得注意的,只要消費者習慣操作同一個資訊系統,也就是通路,並持續使用,就形成網絡效應(network effect)與鎖住效果(lock-in effect),不容易發生用戶轉移潮。也就是說,競爭優勢地位確立後,其餘競爭者幾乎難以取代,亦即「先佔先贏」。無怪乎網路業者經常以邊際成本為零計價,拼「狠」搶佔商機。

「羊毛出在狗身上,豬來付錢」模式下,大數據收集分析的「準」

「羊毛出在狗身上,豬來買單」已取代許多傳統商業模式。想獲得數據的「豬」,願意投注資源、以大數據新技術,為使用者「羊」提供更好的服務,同時獲取最有價值的使用者資訊,例如:Apple的iBeacon室內定位系統,運用低功耗藍芽技術,使用者只要在室內擺放三個iBeacon「信標」(微基地台),就能實現三點定位,並在感應範圍內,將其他智慧裝置與之配對,即可透過iBeacon在多個裝置上執行相應的指令。比方說,推播廣告或感知標的物現狀。其他常見的LoRa(長距離低功耗)、NB-IoT(窄頻物聯網)等低功耗廣域網路通信技術,也能達到類似的功用。

當使用者固定使用此種小型物聯網系統,扮演「豬」角色的廠商,就能獲取使用者每天傳送的巨量資料,並監測標的物之狀態,更精準地為使用者創造服務價值,也提高廠商自身的營收,甚至發展成網路服務巨擘。

政府法規與企業心態要跟上

網路資訊財的特性:使用、共享,而非擁有,不僅改變商業競爭模式,也影響人們的思維,甚至挑戰既有的法規架構。若政府無法確切正視網路產業的本質,一昧固守落伍的政策規範,即會壓抑台灣新興網路產業的成長,削弱國家競爭力。至於企業,也必須看清楚潮流與趨勢,了解自己的競爭優勢,積極在應用層面上,結合自身硬體的強項,打造軟體硬體相互結合的營運模式。

台灣已錯失1994年「網路革命」與2007年「行動革命」,若等到這一波物聯網「資料革命」下的網路產業被其他國家架構出來、布局完成後,才要追上,恐怕為時已晚!

(原文刊登於2017年12月13日哈佛商業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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